僱主每月需付多少工資給女傭?
按勞工處訂下之規定薪金,於2022年10月1日起簽署之僱傭合約,每月工資不得少於港幣4,730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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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與傭工達成協議,支付較規定最低工資為低的薪金?
現行的規定最低工資為何?
僱主不可以與傭工協議,支付低於規定最低標準的工資。
入境處處長在審批輸入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時,是根據所提交的資料,其中包括僱主同意支付不少於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金。僱主不依標準僱傭合約而短付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35萬元及監禁3年。同時,僱主亦會觸犯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罪等嚴重罪行。
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務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5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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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傭工損壞僱主的物品,僱主可否扣除工資作為賠償?
僱主還可從傭工的工資中扣減那些款項?
如因傭工犯錯或疏忽而引致僱主的物品或財物受到損壞或遺失,僱主可按值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以$300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傭工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在下列情況下,僱主亦可扣減傭工的工資:
  1. 傭工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傭工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傭工在該工資期 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3. 僱主借給傭工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傭工的書面同意; 以及
  4.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傭工的工資。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除缺勤而扣除的額外, 不得超過僱工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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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雙方可否在兩年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
僱傭合約有效期為兩年。
可以。僱傭雙方均可於兩年內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一個月通知金給對方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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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工工作多久才可享有法定假日及年假?
所有外籍傭工,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如傭工在法定假日之前已為僱主連續服務滿3個月,便有權享有下列每年12天的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 STATUTORY HOLIDAYS
1月1日 the first day of January
農曆年初一 Lunar New Year's Day
農曆年初二 the second day of Lunar New Year
農曆年初三 the third day of Lunar New Year
清明節 Ching Ming Festival
5月1日 勞動節 Labour Day, being the first day of May
端午節 Tuen Ng Festival
7月1 日回歸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stablishment Day, being the first day of Joly
中秋節翌日 the day following the Chinese Mid-Autumn Festival
重陽節 Chung Yeung Festival
10月1日 國慶National Day, being the first day of October
冬節、聖誕節
(由僱主選擇)
Chinese Winter Solstice Festival or Christmas Day (at the option of the employer)

另外傭工為同一僱主服務滿1年後,便有權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日數會按傭工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多14天。詳情如下:

服務年期
(每年可享有的有薪年假日數)
17
27
38
49
510
611
712
813
9及以上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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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僱傭合約期限屆滿或終止時,我應怎樣給予年假?
假期年是指僱員開始受僱日及其周年日起之後的 12 個月期間。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年假薪酬的計算方法見上文「年假薪酬」部分)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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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約屆滿或終止時,僱主是否有責任負責傭工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是。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後,僱主須免費把傭工送回原居地。通常僱主有責任提供返回原居地機票包括機場稅,及每天港幣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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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該用什麼方法支付工資給女傭?
僱主可以用支票或自動轉賬方式支付工資予女傭,我們不建議您以現金支付工資,您必須保留支付工資的記錄及要求女傭簽署確認已收到款項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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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什麼情況下需支付長期服務金予傭工?
若傭工於同一僱主工作不少於五年,僱主必須支付長期服務金。而他/她
  1. 遭解僱或僱傭合約在期限屆滿後不獲續約**,而解僱或不獲續約並非基於嚴
  2. 重行為不當或裁員的原因;
  3. 由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宜擔任現時的工作,並提出辭職;
  4. 年齡為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或
  5. 於在職期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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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以下計算方法適用於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未足一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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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可否同時享用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不可以。女傭不能同時間享用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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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工要符合甚麼條件才可享有有薪產假?
又如何計算產假薪酬? 僱主須於何時支付?
如傭工符合以下條件,便可享有10星期的有薪產假:
  1. 在緊接產假開始前已受僱不少於40星期;
  2. 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及已給僱主懷孕的通知; 以及
  3. 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產假薪酬相等於傭工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僱主須在正常發薪日支付產假薪 酬給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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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跟傭工訂立另一份僱傭合約?
  1. 不可以。除非傭工因犯了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否則僱主由傭工經醫生證明書證實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不得解僱該傭工。

  2. 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此外,僱主須向傭工支付:
    - 解僱代通知金;
    - 一筆相等於1 個月工資的款項; 以及
    - 如傭工繼續受僱便會有資格領取產假薪酬,僱主須支付傭工10星期的產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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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合約終止或屆滿時,我須要支付甚麼款項給傭工?
  1. 在終止僱傭合約或合約期限屆滿時,你應支付給傭工的款項須視乎傭工的受僱期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因素而定。但是,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 (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根據僱傭合約指定須支付予傭工的款項,例如回程機票和膳食及交通津
    貼等。
  2. 你應保存有關款項的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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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雙方可否不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
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僱員參加罷工,並非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的合法理由。
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為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 5 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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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傭工沒有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便辭職,僱主應怎辦? 或
如僱主沒有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便解僱傭工,傭工應怎辦?
  1. 如你認為對方單方面終止合約,便應通知入境事務處延期居留組。如傭工失蹤,僱主應考慮向警方報案。
  2. 如你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在不給予通知情況下止合約,而想追討代通知金,便應盡快接觸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該辦事處會調解雙方的糾紛。
  3. 你當然亦可以放棄要求對方給予適當通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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